世界微速讯:南京医生上门殴打幼儿老人被刑拘:有没有可能判缓刑?

2022-11-11 09:58:50     来源: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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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生上门殴打幼儿老人被刑拘:有没有可能判缓刑? 近日,网上一男子上门殴打幼儿后又推搡老人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网友对此都义愤填膺:竟然敢打上门来,而且还直接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和老人下手,纷纷主张一定要判刑!

根据警方通报,事件起因是当天上午鲁某某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其上门要说法。期间鲁某某击打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后该男童祖父祖某某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致腿部骨折。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警方发布通报之前,虽然网友纷纷主张要判刑,但法律职业者认为鲁某某还是更有可能被行政拘留。那么,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界限在哪里呢?二者的界限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分析。

在本案中,鲁某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行为,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相关的规定。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界限就在于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若没有达到该标准则主要用行政处罚进行处理,如果达到了入罪标准,自然就是故意伤害罪进行规制的范畴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是“轻伤”,也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要致人轻伤以上才可以判刑。网友们不要认为“轻伤”很容易就可以构成,从而很容易给人判故意伤害罪。实际上,我们国家规定的轻伤并不轻!

根据最新的人体损伤鉴定程度标准,所谓轻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这个界定有些抽象,就拿前述案子中,老人腿部骨折要达到“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才能构成轻伤一级,“四肢长骨骨折或髌骨骨折”才能构成轻伤二级!在前述案件中,鲁某某被刑事拘留,则说明老人的伤情至少达到了轻伤二级的程度,也就是至少是腿部长骨骨折的程度。 得知鲁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网友又大呼“不要私了!”在这个案子中,所谓“私了”是不可能的。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一旦立案,则刑事追诉的程序就启动了,那么无论如何都一定要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即使是对双方的调解,也要有公检法机关的参与和介入。

那么,网友所谓的“私了”,或许是说让受害者及其家属不要给鲁某某出具谅解书,从而让鲁某某不能被判缓刑。根据刑法,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判处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所谓“有悔罪表现”主要表现在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由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在前述案件中,如果老人的伤情只是轻伤,而没有到重伤的程度,则如果鲁某某积极赔偿医药费等并且能够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应当说还是有比较大的。 总体来说,小孩子和小孩子发生小打小闹的冲突,家长或许本身就不应该介入,即使介入也应当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引导,而不应该冲动行事。鲁某某如今无论如何都会留下犯罪记录,本想为孩子出口气的行为反而很有可能影响孩子将来的人生选择!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 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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