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资讯:女大学生检出艾滋病,服药一年多,后确认误诊,怎么赔

2022-12-31 16:03:32     来源: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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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江西女大学生到井冈山市人民医院进行常规孕检,被告知艾滋病病毒(HIV)初筛为阳性,女大学生进行人工引产并再次抽血复检,经吉安市疾控中心复检,仍确诊艾滋病

后来学也休了,并吃药治疗一年多后,到今年6月,女大学生去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三次检查,发现是HIV阴性,以前的都是误诊

能赔吗?


(相关资料图)

肯定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有这些: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

如果误诊致人精神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很坦白讲,判赔的金额都不太多。

类似的案例,发生在四川凉山,也是县的疾控中心误诊了男性的受害者HIV,2010年所做的误诊,到2018年,受害者自己才发现,浑浑噩噩,提心吊胆过了8年。受害者后来起诉县疾控中心名誉侵权,要求赔偿误工损失3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最后只判了精神损失5万。

所以

很期盼,立法也好,法院审判也好,要对这些明知道对个人祸害极深的侵权机构,企业要敢判,狠判。

比对一下他国类似案例的索赔情况,2012年美国华盛顿州,男方42岁,因为女朋友告诉自己有艾滋病,然后医生误诊男方也有艾滋,治了4年,在第四年当该男方尝试其他疗法时再次检查,才发现自己被误诊了。

于是男方从2005年就起诉,一起诉就索

赔含精神损害赔偿金合共2千万美金,打了7年官司,在2012年达成和解,也是获赔了2千万美金,赔偿有可能部分会从医生的执业保险出。

回到该案,不要忘了女大学生是做孕检,被误诊才引产的,还有这样的受损情节。所以我希望法院要提高对女大学生的判赔数额。

标签: 精神损害抚慰金 疾控中心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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